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食藥署10日晚間指出,工研公司委託大醇公司代工,大醇涉嫌於103年1月至104年4月21日間,將通路商退貨之逾期、即期或標籤破損等情況之產品回收後,重新混入新品再製成9項烏醋及2項豆瓣味噌產品並販售,檢方認定違法,要求業者於13日午夜12時前將案內違規產品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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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研委託「大醇」製造,並由「大安」公司負責標示,士林地檢署卻查出,大醇涉嫌將通路商退回逾期品重新混入新品再製並販售,已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應於13日午夜12時前下架,並通報轄區衛生局。
台北市衛生局指出,接獲地檢署通知後,已立即要求連鎖賣場、超商及超市將生產日期103年1月至104年4月21日,製造資訊為「授權大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製造」之「烏醋」或「豆瓣味噌」產品應立即回收、下架,違者依法處3至300萬元罰鍰。
★下架產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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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項食用醋:
300mL 工研烏醋
600mL 工研烏醋
5L 工研烏醋
300mL 工研素食烏醋
600mL 工研素食烏醋
5L 工研素食烏醋
300mL 高級烏醋
300mL 工研特濃烏醋
150mL 桌上特級烏醋
2項豆瓣味噌:
300g 工研豆瓣醬
9kg 豆瓣味噌(豆瓣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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