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加州州議會於11日以23對14票,通過安樂死法案,允許精神健全的病人,在2名醫生診斷只剩半年壽命的情況下,要求結束自己的生命。該法案在宗教團體的抗議聲中通過,但仍不清楚州長布朗(Jerry Brown)是否簽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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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加州女性梅納(Brittany Maynard)之死促成了當地安樂死的推動。據悉,美國目前僅有5個州安樂死合法,梅納在死前雖然飽受病痛折磨,求死意念堅決,但是礙於法規無法在自己的家鄉離開人世;只好與先生移居至安樂死合法的俄勒岡州,並於隨後結束自己的生命。
梅納的家人在今年初與9名加州議員站出來,呼籲各界能夠支持安樂死於當地合法,雖然該法受到宗教團體的抗議,但是仍在一片反對聲浪中通過。根據法規,精神健全的病人,能夠在2個醫生判定壽命只剩半年的情況下,選擇以安樂死結束自己的生命。
該法規在議會通過後,仍需待州長簽署才能生效。不過,由於州長布朗過去曾為神學院的學生,在教會普遍堅持反對該法的情況下,外界仍不清楚該法是否能夠成功通過最後一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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