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福建福安市一名王姓男子因為沒錢娶女友,為了籌錢竟去偷女友姊姊的嫁妝,涉案財物共計人民幣44200多元(約台幣22.5萬元),福建福安市人民法院20日表示,以竊盜罪判處王嫌2年的有期徒刑,並罰款人民幣8萬元(約台幣40.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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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新網》報導,王男2012年8月到福安市城陽鎮上的女友家中,偷走同住的林女和女友姊姊的首飾,其中包括1對黃金耳墜、1個黃金手鐲、2條黃金項鍊、3枚黃金戒指,價值相當於台幣22.5萬元,而那些首飾正是王男女友姊姊的嫁妝。
而王男不只犯案一起,他在2014年9月到福安市城南街道閩東醫院的停車場,偷走一輛摩托車,不過案發後被盜摩托車已追返還車主。法院認為,王男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入戶竊取他人財物,且數額較大已構成竊盜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並罰款人民幣8萬元(約台幣40.7萬元),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人民幣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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