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13歲國小女童外貌甜美可愛,但因為從國外返台,學業落後,被安排就讀四年級。今年5月,她在臉書上被18歲黃姓夜校高三生搭訕追求,雙方對話記錄被發現,遭到父母斥責的女童竟離家出走,住到黃男家,遭性侵2次、軟禁5天。桃園地檢署日前偵結全案,將黃男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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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黃男月前上網時瀏覽到被害女童臉書,覺得可愛、可欺,並發現兩人就住在附近,於是直接發訊搭訕,用甜言蜜語展開追求,直說要等女童長大,讓她當女朋友,成功博取信賴。
女童5月6日下課回家,隨手將手機放在客廳桌上,與黃男的對話記錄被父母發現,遭嚴厲斥責,她向黃男哭訴,黃男見有機可乘,用一句「我會好好照顧妳,不會讓妳被欺侮」讓女童決心翹家,夜奔黃男住處,當晚便遭第一次性侵,隔天再被性侵第二次,同時被軟禁在房內5天,直到被找上門的女童父母與警察救出。
女童送醫後,被診斷出罹患中度憂鬱症,家長堅持提告。黃男雖辯稱,雙方發生性關係是因彼此為情侶關係,但檢方以被害人為未滿14歲之幼女,認定黃男予以誘姦之行為,對被害人身心戕害甚鉅,仍依妨害性自主罪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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