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有性騷擾前科的梁姓男子,日前搭乘公車時涉嫌偷摸大腿、以下體磨蹭女乘客臀部,甚至還尾隨對方下車;梁男出庭時辯稱,是因為公車搖晃加上他當時閉著眼睛才會碰到,並非故意。不過,檢方並不相信,昨日(23日)依性騷擾防治法將梁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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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梁男今年4月中才因性騷擾被判刑6個月,沒想到他6月19日搭乘299號公車時,又涉嫌偷摸一名女乘客的大腿,接著又以下體磨蹭對方臀部,甚至尾隨下車觀察對方反應,但隨後就被警方逮捕。
梁男出庭時坦承有「碰到」,但卻是因為人多公車搖晃加上當時閉著眼睛,才會不小心碰撞到;不過,被偷襲的女乘客則表示,當時梁男身邊還有其他空間可以站。檢方認為,梁男有性騷擾前科還不知悔改,23日依騷擾防治法起訴,並希望法官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