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大樹一名經營照相館的蔡姓女子,曾經因為隔壁的麵包店機器太吵,打官司獲賠20萬元,但她卻因為早晚亂敲東西,包括刮地板、放佛經的,吵得左鄰右舍聯合起來向她抗議,有人更因此搬家,其中一名鄰居大火告上法院,最後蔡姓女子判賠鄰居25萬元定讞。
根據受害鄰居自力救濟拍到的影片顯示,蔡姓女子一大清早就拿著鐵棍猛敲陽台的鋼架,任誰聽到都會被驚醒;敲完鋼架改放佛經,這時才早上6點多,但聲音大到左鄰右舍都得陪著她一塊誦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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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早也敲晚也敲,又大放佛經,搞的左鄰右舍神經衰弱,有人因此搬家,30多位鄰居逼不得己,聯合起來抗議。但鄰居想不透的是,蔡姓女子曾經控告隔壁麵包店機器運作的聲音太響,吵到她睡不著,還因此獲賠20萬元,她應該深深體會噪音擾人的痛苦,為何搖身一變成了加害人?
其中一位鄰居實在受不了,告上法院,蔡女雖然辯稱這是她在「發洩情緒」,也沒有違法噪音標準,但法官認為早晚不定時的噪音轟炸,已經超過一般人可以忍受的範圍,認定蔡女要賠受害鄰居25萬,以及打官司期間所產生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