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楊佩琪/台北報導
作家馮光遠和現任總統府資政金溥聰的「特殊性關係」民事官司,6日上午高等法院做出宣判,判作家馮光遠敗訴,需賠償金溥聰100萬元,並在4大報道歉。全案仍可上訴。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2年前,馮光遠在臉書上批評金溥聰,和總統馬英九有「特殊性關係」,金溥聰控告馮光遠毀壞名譽,求償200萬元並且登報道歉。刑事部分,金溥聰控告馮光遠加重誹謗及公然侮辱。高等法院上個月16日宣判,維持一審判決,馮光遠無罪確定。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掌握即時訊息↘免費下載新聞雲APP
iOS:https://goo.gl/qXZoja
Android:https://goo.gl/MRNy3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