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菸草公司來台設廠 董氏:我國成亞太菸毒轉運中心

▲▼日本禁煙學會跨國聲援,臺灣嚴拒日菸商設廠。(圖/翻攝自董氏基金會網站)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日本禁菸學會日前邀請台灣董氏基金會、亞太地區拒菸協赴日,向財務省及外務省遞交抗議函,質疑台、日政府違反國際公約,在日本境內關閉4座菸廠的同時,卻到台灣設廠。對此董氏基金會呼籲,應撤銷菸廠設廠許可,並修改《台日投資協議》,將「菸品製造業」列入不予保護的行業別。

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表示,由於日本菸品製造的成本高,因此日本菸草公司關閉境內的4座菸廠、裁員1600人,轉而到投資成本較低的台灣設廠,更利用其良好的政商關係、台日貿易協議等優勢,打造菸商海外新據點,大量生產香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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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思遠強調,該公司在台設廠這件事情,台、日政府都應該應受到高度責難。因為台灣政府扭曲了國內法、更忽視國際法允許日本菸商在台投資;而日本政府作為該公司的大股東,對於這件事情更該負起責任。

姚思遠還轉述日本禁煙學會秘書長宮崎恭一的一段話,「日本菸商用不平等、不公義的『台日投資協議』強行登陸台灣,傷害與日本最友好的台灣人民的健康,不但令人感到痛心,更讓身為日本人感到羞愧!」

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表示,如果日本菸商在台產的近百億菸品是要內銷,那每年政府將至少減低30億元稅收;而若真如菸商所說的事全數外銷,則將毒害眾多鄰近的國家,將使台灣背負「亞太菸毒轉運中心」的罪名。

董氏基金會呼籲,應儘速撤銷菸廠設立許可,將「菸草製造業」列入「外國人投資條例」的禁止投資項目、修訂《台日投資協議》,列「菸品製造業」為不予保護行業別,並全面修訂《菸酒管理法》、《菸酒稅法》及《菸害防制法》,確實建構永續經營的國家菸害防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