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黃姓男子在陳姓妻子的臉書中發現,她與呂姓「小王」對話鹹濕,不僅提到驗孕棒,甚至還有「都在肚子跟大腿,沒在裡面」等語句,怒告2人通姦。不過檢察官認為,對話內容只能認定2人情感曖昧,無法證明有性器官接合,裁定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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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自由時報》報導,黃男指控呂男與妻子通姦,2人臉書對話中提及月經很久沒來、驗孕棒、沒戴保險套射精在肚子與大腿上、避孕藥等,足以證明有性器接合。陳姓妻子辯稱,對話是指要吃減肥藥,呂男說可幫忙買減肥藥,且因經痛所以在吃事後丸;此外,都在肚子跟大腿是指某次吃東西時被呂男弄倒「灑到」,是先生想歪了。呂男則說,2人多數的對話都是開玩笑,並未發生性行為。
檢察官認為,從臉書對話只能認定2人情感曖昧,無法證明有性器官接合,在罪證不足情況下,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