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嘉義報導
嘉義縣新港國中最近將要舉辦班際籃球賽,14日參賽的學生家長們收到一張「家長同意書」,內容提到家屬願意承擔任何風險,任何非校方造成的傷害或死亡責任都與學校無關,且報名後不得質疑上述事項。家長氣得說這根本就是「生死狀」,學校只想撇責任。事件曝光後引起不少討論,有人說這是社氛圍下的產物,也有人說這是人性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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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張籃球生死狀是嘉義縣新港國中,針對即將舉辦的國三班際籃球賽而設定,寫著「敝子弟(空格填名字)已了解活動之相關規定且同意亦保證遵守學校於競賽規程中所約定之事項,保證敝子弟身心健康,亦了解比賽所需承受之風險,代表班級參加比賽,比賽中若發生任何意外事件,家屬願意承擔比賽期間所發生之個人意外風險責任,亦同意放棄對於非校方所造成的傷害、死亡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損失提出任何形式的賠償索求,一切責任與學校無關;亦明白比賽的錄影、相片及成績於學校網頁播放,且對於以上論述予以確認並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一經報名後將不得以任何理由質疑競賽內容索例之事項。」
這張類似生死狀的同意書曝光後,引發不少網友討論。有人罵校方、罵校長沒擔當,但也有人反駁「校長還要包你兒子拉屎別摔入坑嗎?」有家長直言「還是要簽,這是家長自己造成的,如果我小孩拿來,我會簽。」其他人則質疑「這樣體育課跑步要不要簽?躲避球要不要簽?熱身操要不要簽?乾脆入學那天就全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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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派網友則積極討論此事件的緣由,有人說因為「出事後家長不只要錢,還要找人負責」;有人則回憶自己小時候運動受傷,「回家會被唸怎不小心一點,現在學校內運動受傷,就是告校長告老師。」「現代小孩指甲缺一塊,頭髮少一根,家長就唯老師是問,社會氛圍下的產物,要你簽只是剛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