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新華社》記者2日從民航局獲悉,兩岸航空主管部門經協商,雙方同意兩岸航空公司可在2016年1月25日至2月22日期間安排春節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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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航空主管部門日前在臺北舉行兩岸航空運輸第十一次溝通工作續談會議,就2016年春節加班及兩岸航空運輸執行情況和後續發展深入交換了意見。
經協商,雙方同意兩岸航空公司可在2016年1月25日至2月22日期間安排春節加班。為滿足兩岸民眾及航空公司需求,加班總量不予限制。考慮到大陸空域資源緊張等情況,僅對大陸個別繁忙機場設有上限,即各方北京36班、上海浦東183班、廣州17班、深圳20班、杭州53班往返航班。
雙方計畫於2015年12月25日之前核准第一批春節加班,便利旅客訂座安排行程。上海虹橋機場及臺北松山機場春節期間不開放兩岸加班,原運營往返松山機場兩岸航線的航空公司可安排至桃園機場包機。(新聞來源:新華社港台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