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有竊盜前科的黃姓男子,日前因半夜肚子餓卻沒錢,跑到高雄市正忠路上,一間牛肉火鍋店找牛肉要止飢,因為沒有燈光,於是拿打火機照明,找了老半天沒找到食物,只偷走味精跟原子筆,不料卻引發火警,燒毀店內木櫃,4日被警方循線逮捕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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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府警局三民二分局表示,事發後店家至派出所報案,原以為是遭人挾怨報復,但經調閱店內及周遭監視器發現,報案前20分鐘,黃男進入店內翻取冰箱和櫃子,明顯是在行竊,只是在行竊過程中,尚無引發火災的跡象,反而是他離去後,約10分鐘就開始起火,造成木櫃毀損。
黃嫌到案後坦承,當晚是因為半夜肚子餓加上身上又沒錢,才想說可能會有沒賣完的牛肉,於是便去到店內找尋食物止飢,而在「找」食物的過程,因為沒有燈光,才會拿身上打火機來照明,自己也沒注意到有燒到東西。他還說,「有夠倒楣,找了老半天沒找到食物,還讓自己的打火機壞掉」,而現場櫃子內只有1包味素跟5支原子筆,因不甘心才會順手拿走,在回家的路上隨手將竊得的物品丟棄。
當警方通知店家前來指認時,一眼即認出黃嫌家人曾多次到店內買牛肉麵,在黃嫌家人懇求下,店家表示,只要賠償損失便不予以追究。只是黃嫌涉嫌竊盜、公共危險等罪,屬於非告訴乃論,警方詢問後,全案仍依竊盜及公共危險罪函送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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