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臥底警察與嫌犯發生性關係? 防止身分曝光就准許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英國司法系統長期以來一直禁止警員與嫌犯發生關係,可是臥底有時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會違反此規定。內政部副部長赫伯特(Nick Herbert)表示,如果是為了防止自己的身分曝光,臥底警員的「違規」是可以被允許的。

▼肯尼狄與調查對象發生關係,後來更在法庭上為對方辯護。(圖/取自網路)

事件起因為一位名叫肯尼狄(Mark Kennedy)的警員,他在某個涉嫌違法行為的激進環保團體中臥底;在調查期間,他曾與2名團體成員發生性關係,後來更無視上級的命令行動,甚至在法庭上為女成員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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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尼狄的案例讓外界質疑警方的規定,認為只要是警員,就必須嚴格禁止與調查對象發生關係。不過赫伯特重申說,依照「警察調查權力法案規則」,臥底警員是可以與嫌犯發生性關係的;然而這種行為也必須受到監督及管理,以避免最後演變成「權力濫用」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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