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屏東報導
屏東地檢署查獲吳姓業者以回收廚餘作掩護,從包括好市多等賣場運回腐爛、逾期食品、蔬果和肉類清洗,再分裝小包裝,以100元售予下游便當店、小吃攤等餐飲業者牟利,檢警傳喚被告和證人20人到案。目前得知其中一名沈姓嫌犯以20萬元交保,郭姓女子遭羈押獲准,吳姓主嫌還在訊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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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地檢署6月獲報指出,畜牧業者吳美孃(62歲)等人以回收廚餘為掩護,向高雄地區大賣場回收過期食品與肉品轉賣,檢方昨天指揮警、憲單位並會同衛福部食藥署南部管理中心、屏東縣及高雄市衛生局、環保局搜索、稽查萬丹鄉15個地點,傳喚被告與證人共20人到案。
劉芳銘表示,11日除了扣押吳姓畜牧業者倉庫產品外,另追查高屏下游11家業者,共封存了違規產品35項,計108公斤,晚間11時更扣押了進貨單、帳冊及相關契約,目前已交由屏東縣地方地檢署偵查中。
吳姓畜牧業者是假藉「餵豬」的名義,向大賣場收購過期產品,其本身並無食品業者相關登記證,已涉及蓄意違規,如果下游業者明知非法仍購買,則可以《食安法》第15條第8款,處6萬~2億元罰鍰;情節重大者,則可依法命其歇業,1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若情節重大足以危害人體健康者,則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新台幣1億元以下罰金。
經過檢方訊問後,沈男以20萬元交保,郭女則因涉犯妨害衛生食品、詐欺以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犯罪情節重大且恐有再犯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吳姓主嫌則還在訊問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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