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屏東報導
屏東縣政府環保局於近日全面擴大清查大賣場、生鮮超市及廚餘再利用機構,發現有逾5成畜牧場收受廚餘時,未依規定申報使用情形,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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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指出,據報金城畜牧場未具廚餘再利用資格,卻收受高雄市大賣場廚餘;對此,環保局於16日會同行政院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前往萬丹鄉金城畜牧場稽查,最後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處新台幣3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
環保局長魯台營表示,屏東縣為畜牧農業大縣,廚餘養豬再利用需求相對較大,大賣場、生鮮超市的廚餘屬廢棄物清理法範疇,特別提醒畜牧場如有廚餘養豬需求,應向環保機關申請廚餘再利用檢核通過後,才能開始收受大賣場過期食品或廚餘。
魯台營進一步指出,如將收購廚餘回流轉賣流用食品,除依違反食品管理法外,也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移送,請縣內畜牧場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遭巨額罰款又被移送。
此外,屏東縣長潘孟安強調,為展現維護食品安全決心,特別指示環保及衛生單位應全面清查大賣場、生鮮超市及畜牧場等場所,如查獲不法危害食安事證,應予以嚴懲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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