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地檢署竟成了洩漏個資的幫兇!高雄市一名曾姓女子家中遭竊,但嫌犯竟然找到她家要求簽和解書,她怕不簽家人恐會發生危險,只能被迫簽下去。但個資為何會外洩?這才發現開庭時,檢察官就在嫌犯面前「核對被害人個資」,連起訴書上頭也公開了被害人個資,嫌犯要找到被害住宅可說是非常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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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女日前住宅遭竊,報警後已經順利抓到犯人,連最後收受贓物的幫兇也找到,目前正在打官司,但幾天前收受贓物的嫌犯卻拿著和解書找上門,直言自己根本不知情,收購到贓物也很無辜,所以要求她簽下和解書,她害怕不簽家人恐會發生危險,只能被迫簽下去。
嫌犯會找上門要簽和解書,原因是和解書上了法庭後,就會成為法官判刑的另一個考量重點,但讓曾女想不透嫌犯怎能不通過律師,就可以直接找上門?仔細檢查起訴書後才發現,因為這起案件屬於住宅竊盜,犯罪地點就等於曾女的家,而且檢察官開偵查庭時,還要求雙方都要詳訴住家的地址、身份證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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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襄閱透露說,「現在檢察官訊問,基本上不會特別隔開,原則上作法都是這個樣子。」但憲法不是保障人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現在起訴書、檢察官問案已經洩漏了被害人個資,讓被害人相當很害怕,只期望能趕緊修改法條,不要讓被害人一直活在恐懼陰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