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被外界稱為朱立倫愛將,前新北市副市長許志堅涉嫌介入多筆都更案收賄,台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偵辦,25日上午偵查終結,許志堅被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等罪,遭檢察官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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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官認為,許志堅利用擔任新北市副市長、新北市都更委員會主委期間,收受寶興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樂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賄賂,辦理新店廣明段、板橋介壽段兩都更案。同樣被起訴的,還有許志堅的長子以及哥哥。
4年前,寶興公司向新北市府提送新店廣明段都更計畫,但遲遲未能合法通知地主召開公聽會,郭姓股東便透過另一股東弘盛公司負責人周麗惠和許志堅接觸,希望加速都更案順利進行。兩人協議從民國100年5月開始,每月匯款11萬元給許志堅。同年12月,周麗惠再匯款45萬6000元,到許志堅的哥哥和長子戶頭。直到許志堅卸任副市長職務為止,一共收受509萬2000元。
都更案完成公告程序後,為了能順利通過都更委員會審議,101年12月,周麗惠在台北市晶華酒店,買了一只價值21萬6750元的蕭邦錶,以慶祝許志堅生日為名,相約在喜來登飯店用餐、交付。102年1月,許志堅主持都更會議時,確認決議通過,同年8月新北市府核定實施。
不過寶興公司陸續向新北市府申請權利變換、變更事業計畫,周麗惠希望縮短時程,知道許志堅的姪女要結婚,先到台北市衡陽路上的金飾店買了總價值47萬3500元的金條2條,交給許志堅。再以結婚賀禮的名義,送了價值19萬2100元的蕭邦錶、市價18萬2000元的香奈兒手錶,在婚禮上贈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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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是寶興公司部分,許志堅就收了652萬2000元現金、3只名錶、2條金條,總計739萬9300元。另外,許志堅也協助樂揚建設板橋介壽段都更案能順利進行,由許親自出馬和地主溝通。周麗惠則和樂楊建設副總經理鄒雪娥,再交付18萬7050元給許志堅。
檢察官認為,都更案牽涉利益龐大,許志堅身居要職,更應該廉潔自持,但結果嚴重腐蝕國民對政府公務員的信賴,加上許志堅至今還不坦承犯行,因此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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