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蔡先生10月底買了一支新手機,用了大約一個禮拜不小心泡水而送修,修好後一周竟然又壞了,因此再次送修,由於他有跟業者簽訂合約,如果手機無法開機就可以貼錢換新機,因此第二次修好後他直接把手機砸爛,想藉此換一支新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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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我不會騙你的(維修人員:客服承諾你,就是客服有承諾你喔?等一下,客服有說可以賠嗎?)」男子拿起鐵鎚重重往下砸,毫不留情將自己的手機砸得稀爛。「一定讓你不能修理啦,反正我已經用了1個月了有沒有?不算喔?」
拿起地上的手機,眼看狀況還不夠「慘」,又丟到地上再砸兩下,蔡先生終於滿意,「來,報維修。」1日下午3點多,蔡先生帶著手機來到位於桃園中壢的這家電信行,但他不是來修手機而是砸手機。
「第一次沒有送回原廠,第二次他才送回原廠,那為什麼第一次不送回原廠?」蔡先生10月底購買這支手機,但不到一個禮拜就泡水送修,手機修好後,用沒多久又壞了,讓他好生氣。「他就說要不能使用、不能開機,那才能換新的,那我乾脆就直接把他敲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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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先生指控,當時和電信公司簽了合約,每月多花199元換來無限次的免費維修服務,如果手機修不好無法開機,可以貼1成空機價錢拿一支新的回來;因此他在第二次修好後,連檢查都懶得檢查,直接把手機砸爛。
但根據業者規定,應該是維修後仍無法開機,消費者才可以貼錢換新機。蔡先生說,「就這支,這支敲得他們整個都嚇到啊!」使出這樣誇張的手法到底算不算違反合約、該不該換新機?業者也陷入兩難。(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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