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今日在北京國台辦例行會上表示,從2016年1月1日開始,將進一步擴大和放寬台灣居民在大陸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的行業領域、地域範圍及經營條件;他也提到,「截至2015年11月底,台灣居民在大陸已設立3500多個個體工商戶,其中有許多已發展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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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央日報》報導,馬曉光表示,「2011年底首批開放台灣居民在北京、上海等9個省市,以及在大陸設立的海峽兩岸農業合作實驗區和台灣農民創業園,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目前已有3500多個個體工商戶,且經營狀況良好,其中有許多發展壯大。」
他提到,「4年來隨著大陸經濟社會不斷發展,兩岸經濟等各領域交流合作持續擴大和深化,國務院台辦、國家工商總局會同有關部門認真調研,決定進一步擴大開放台灣居民在大陸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
目前相關政策文件已於15日正式印發,這次的新政策和過去相比,主要有3個特點:
1.開放領域:從零售業和餐飲業2個項目,擴大到廣告、包裝服務、服裝及家庭用品批發、文具用品批發等24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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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開放地域:在原有9省市基礎上,新增加1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3.經營條件:取消對從業人員不超過10人和營業面積不超過500平方公尺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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