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三讀 幫基層員工加薪可抵稅

▲立院三讀《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幫基層員工加薪可抵稅。(資料照/記者陳明仁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立法院院會18日三讀通過「加薪四法」之一的《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企業若提高基層員工薪資,以及增僱24歲以下勞工將能享租稅減免,藉此鼓勵企業提高基層薪資水準,增加僱用年輕勞工。但條文明確規定,優惠項目只能擇一抵稅,不得與其他條文重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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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消息指出,三讀修正通過條文明定,中小企業於經濟景氣指數達一定情形下,若替基層員工提高平均薪資給付水準時,其薪資將享有130%加成,藉此減除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

此外,為了鼓勵企業增僱青年勞工,修正通過條文加入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曾巨威提案,只要企業增雇用一定人數的24歲以下青年勞工,可以就每年支付薪資金額的150%以內,減除當年度的營利事業所得稅。

但由於原條文已規定,企業每年增僱本國籍基層員工,得就每年支付薪資金額130%限度內,減除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如果企業已適用此「增僱」員工增加的薪資給付金額抵稅時,將不得與「加薪條文」重複計算。增僱青年勞工的150%抵稅項目亦不得重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