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擊斃通緝犯被判刑6月 鄭文燦:費用全由市府買單

▲桃園市長鄭文燦慰問葉驥,他表示役科罰金和後續費用由市府出錢。(圖/東森新聞雲)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市楊梅分局永安派出所員警葉驥,2014年攔檢通緝犯羅文昌時,因對方開車企圖逃逸,他對空鳴槍無效後將羅嫌打死,最高法院28日依業務過失罪判他6個月徒刑,引發社會各界嘩然。桃園市長鄭文燦得知後,29日下午親自前往慰問,他更霸氣地表示,這18萬易科罰金和後續費用由市府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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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16日,葉姓警員到一家資源回收場查贓,發現有多項竊盜前科的通緝犯羅文昌正在變賣贓物,上前攔阻要求受檢,羅卻倒車企圖逃逸,他抓住駕駛座 門把並對空鳴槍,見羅嫌繼續倒車,便朝他的腿部連開3槍,羅負傷開車逃逸,失控衝入路邊稻田中,因失血過多,送醫後宣告不治。

一審法官認為,葉男當時站在車門旁,沒有遭撞倒之虞,已逾越使用警槍的必要程序,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葉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分;全案上訴高院後,法官維持一審判決,駁回上訴。

▲警員葉驥擊斃倒車逃犯警竟遭判6個月徒刑,網友送紅包打氣。(圖/網友「衣麗洗」授權提供,請勿隨意翻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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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驥遭判刑6個月徒刑,引發社會各界嘩然,不少人除了替他抱屈之外,還有署名「衣麗洗」的網友,29日更以行動支持包了一個紅包,希望能盡一點心力,幫葉警度過難關。

桃園市長鄭文燦得知判決結果後,市府也做出行政調查,認為葉驥是因為公務執勤,且羅嫌確實有企圖衝撞員警的行為,所以才會開槍制止,為了維護警察同仁的權益,市府不會讓葉驥負擔18萬元的役科罰金和和續費用,未來的獎懲、升遷等也不會因為此事受到影響。

鄭文燦也表示,未來警察在執行各項勤務時,得提高警覺和保護自身安全,避免受到傷害和意外。葉驥在分局長的陪同下和鄭文燦見面後,感謝市長和社會各界的關心。

鄭文燦新聞稿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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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警局調查報告指出,楊梅分局員警葉驥依照規定執行職權,權益、升遷、獎懲不受司法判決影響,也不會讓他負擔罰金。

楊梅分局永安派出所員警葉驥,遭法院判處6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不過,根據市府做出的行政調查報告,葉驥是因公執行勤務,而且通緝犯在警察追捕過程中有倒車、企圖撞倒警察的行為,如果警察不夠警覺,可能會在執行公務時受傷,甚至發生意外;此外,葉驥是按照《警械使用條例》使用槍械,他朝通緝犯腿部開槍,並未刻意射擊致命部位,法院的判決結果對警察同仁並不公平。

楊梅分局104年度全年績效非常良好,一共破獲強盜案等5件重大刑案,查獲115發子彈及20支槍枝,其中包括1支制式衝鋒槍;在檢肅黑幫方面,共查獲治平專案4件、人數超過30位,得到治平專案評比第一名;在掃蕩毒品方面共查獲95件、105人,現金高達694萬;在肅竊方面,共查獲5件台電和中華電信電線電纜竊案,中華電信還特別向市府及市警局表示感謝。

警察執勤時的用槍時機皆經過完整的勤務訓練,是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才會使用槍械,未來警察在盤檢或執行各項勤務時,一定要提高警覺,避免發生員警受傷的事件。同時,為了維護警察同仁的權益,市府不會讓葉驥承擔18萬元的易科罰金及後續費用,未來的升遷、獎懲也不會受到這個事件的影響,我要給同仁更大支持,讓在第一線維護治安的警察能受到肯定及保障。

▼通緝犯羅文昌拒攔檢,員警葉驥開槍擊斃遭判6月。(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