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新聞記者黃啟洞、黃琮群/桃園、台南報導
繫安全帶卻被開罰,這是怎麼回事?一位許先生投訴,開租賃車載3名友人南下嘉義,接到國道警察逕行舉發的紅單,指他沒繫安全帶要罰3000元;他說,當天穿和安全帶顏色一樣的黑色上衣,被員警誤認違規,讓他覺得好冤枉,質疑政府怎麼搶錢搶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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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先生接受《東森新聞》訪問表示,當天他上車後就繫安全帶,只是身體右邊的安全帶被外套蓋住,「這樣他就直接判斷我們沒有繫」。根據罰單內容,違規時間是2015年11月29日,違規地點在國道1號北上268.2公里,因駕駛身上看不出繫安全帶,開罰3000元。
由另一張照片來看,許先生上方的安全帶是拉開的,而他當天穿白色背心和黑色上衣,乍看看不出安全帶,但將照片的顏色調淡後,黑上衣出現安全帶的痕跡。許先生事後將罰單照片PO上網,質疑警察不仔細看就開單,真的搶錢搶太猛;而網友也七嘴八舌地說,這種罰單即使申訴也會被駁回。
但監理單位看了照片後,認為罰單真的有問題。台南市交通事件裁決中心主任黃仁邦指出,照片中駕駛看起來有繫安全帶,以前也有類似的申訴案例,後來撤回罰單,要許先生趕快去申訴,舉出照片中安全帶有被拉開的跡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