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政大校務會議決議通過放寬退學標準,下學期起學士班一般生「連續」兩學期被二一,或累計三個學期被二一就會被退學,消息公布後讓不少同學直呼,「有救了!」、「可以安心惹!」,但若這學期之前已有二一紀錄的同學,這學期又被三一還是會被退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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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目前政大學士班一般生若一個學期被二一,之後另一學期又被三一,就要面臨退學危機;至於僑生、港澳生、國際學生、海外回國蒙藏生、原住民族學生、領有公立醫院開具證明身心障礙學生、派外子女或符合規定條件的運動績優學生,則是一學期被三二,之後另一學期被二一就要退學。
政大自99學年起實施「二一三一」退學標準,平均每學期因為學業成績不及格遭退學人數約12.5人。
教務處註冊組長王揚忠表示,教師代表們認為舊的退學制標準因為較嚴格,導致老師們對於已達預警標準的學生不敢過於苛責,未來標準看似放寬,但老師們可更實際依據各自課程大綱要求學生,反而更具給分空間。
教務處也表示,校務會議通過新修正案後,將再送教育部核備,最快自104學年度第二學期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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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10日教務會議也通過放寬退學制,改採二一三一連續制度。
據了解,台大學生原先只要一學期被二一後,之後又被三一就要退學,但新制改為「連續制」,也就是說被二一後的下一個學期又被三一,才會遭退學。
台大表示,真的被「二一三一」退學的學生不多,退學制度改變後,可以減少學生不安全感,同時也有達到預警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