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陳姓女子指控前男友1天內連續性侵她2次,可是後來卻被檢警查出她在第一次被性侵後,還LINE對方「我難以入睡」,2人便再次性愛還洗鴛鴦浴,完全違背常理,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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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自由時報》報導,陳女指控,李男在去年4月16日凌晨到她住處,並一同在客廳喝酒到清晨4點,不料對方突然性慾高漲,強行性侵自己後離去,後來到了同一天下午2點多又再度前來,二度性侵。
對此,李男坦承確實有跟陳女發生性行為,但並非性侵,因為將對方抱到床上時沒有遭到反抗,而且事後還一起洗鴛鴦浴,第二次發生關係也是你情我願,並非強迫對方。
檢方認為,當天早上李男離去後,陳女不僅沒有報警,也沒有跟他人聯繫或是求救,反而又主動LINE對方說自己睡不著,二度讓李男進房間,實在是跟一般被害人對加害人心生嫌惡、畏懼,想要疏離的情況差距太大,而且陳女的衣物及屋內物品都沒有損毀,罪嫌不足,因此全案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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