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新法:沒收難民財物 3年後才能和家人團聚

▲丹麥外相詹森(Kristian Jensen,左)和移民部長史托伯格(Inger Stojberg)在議會投票表決移民新法之前召開記者會。(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丹麥議會周二(26日)表決通過了限制移民權利的新法案,包括徵收難民財物、延遲難民與家人團聚時間等規定。這條被人權團體指責為「珠寶法案」(jewellery bill)的規定以81票對27票的懸殊差距表決通過,引起極大爭議。反對派痛批此舉無異於納粹沒收猶太人財物;丹麥方面則表示,這項政策是將移民視同丹麥失業人口的平等待遇,因為在丹麥,申請失業福利之前也必須售出一定額度的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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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新的法律,進入丹麥的難民只能隨身留下價值1萬丹麥克朗(將近5萬元台幣)的物品;政府原意只願開放3000丹麥克朗(近1萬5000元台幣),只是在一片批評浪潮中才上修至1萬。以往在丹麥的難民需滿一年才能申請家人前來團聚,不過新法將時限延長至3年,這讓人權團體擔心許多家庭會冒險帶著年幼的孩子一起逃難,徒增更多如小男孩艾倫(Aylan Kurdi)的心碎案例。此外,臨時居留證的時間期限將縮短,獲得永久居留證的條件將變得更為嚴苛。

據法案,沒收的資金將用於解決難民住房、醫療及教育等方面的支出;不過批評人士指出,此舉與納粹在大屠殺期間沒收猶太人的黃金與貴重物品的行徑沒有兩樣,在歐洲是「非常令人不安的決定」。不過新上任滿半年的丹麥首相、同時也是中間偏右翼的自由黨領袖拉斯穆森(Lars Løkke Rasmussen)則回應這是「丹麥歷史上受到最嚴重誤解的法案」。

事實上,丹麥社會認同限制難民政策的聲音越來越多,民調顯示有7成民眾認為難民已成為當前最重要議題,連中間偏左、同時也是最大在野黨的社會民主黨也對法案投了贊成票。丹麥並不是第一個收繳難民財物的歐洲國家。根據瑞士法律,難民身份申請人必須上繳超出1000美元(約3.3萬元台幣)的個人財物。

▼外界擔心,新規定會讓更多難民選擇冒險帶著孩子一起逃難,出現更多如艾倫的案例。(圖/達志影像/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