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市警方日前查獲一起性交易,發現賣淫的女子年僅21歲,她刻意打扮成熟,但臉上卻仍顯露稚氣未脫的感覺。警方事後問她為何不好好找工作賺錢?不料她的回答卻讓警方傻眼。女子說像是餐廳服務生、超商店員的工作時間長又薪水低,「賣淫不用任何創業成本,頂多只要準備保險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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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日前在南屯區的一間汽車旅館進行臨檢時,當場查獲27歲的林姓男子和21歲劉姓女子正在從事性交易,員警將兩人帶回偵訊,訊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
偵訊過程中,林男稱說是在網路聊天室發現應召站資訊,宣稱旗下小姐年紀都在20歲上下、面容姣好且身材曼妙,當時一看便用LINE和應召站連繫,於是便和劉女在汽車旅館進行性交易。
警方見劉女年紀尚輕,而且外貌條件都不差,便關心詢問「要用身體賺錢?」劉女稱說自己僅國中畢業,難以在職場和人競爭,自己也無一技之長,若是到餐廳當服務生,工時長薪水又低,要調假也不容易。劉女更說,「反正錢花完了,再與人性交易就有了,又不用任何創業成本,頂多只要準備保險套而已!」
員警聽完劉女的說法也都搖頭不已,直呼現在年輕美眉的觀念實在太偏差,最後仍是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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