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市陳姓男子去年7月間酒後情緒失控,竟用毛巾悶死才1歲大的女兒,將屍體裝進垃圾袋中、棄屍妻子住處;高等法院認為陳男摀住女嬰口鼻長達3到5分鐘,手段兇殘,一審僅判12年過輕,改判15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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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子傷害自己的女兒,真的......」,望著女兒的遺照,母親悲痛欲絕,年僅1歲的女兒慘死,兇手竟是自己的丈夫。2015年7月,監視器拍下陳姓男子(37歲)拿著黑色大垃圾袋,從新竹香山大庄路的住處出來,還不時左右張望,15分鐘後出現在妻子新竹市住處。
當時垃圾袋內裝的就是女兒的遺體,陳男進屋內丟包,3分鐘後走出來騎車逃逸,接著一路南下逃亡,在嘉義東石鄉被逮,落網後他一度聲稱孩子是「不小心悶死的」。
警方調查,陳男靠賣豬肉和油漆工維生,當時因為女嬰哭鬧,他酒後情緒失控,竟用毛巾摀住女嬰口鼻,發現女兒死亡後他沒有報警,反而伴屍12小時,之後把女嬰遺體丟棄在妻子住家。高等法院認為,陳男以毛巾摀住女嬰口鼻長達3到5分鐘,手段兇殘,因此重判他15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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