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資深媒體人陳敏鳳、立委段宜康2014年底影射馬英九總統收受科技公司政治獻金,馬總統去年1月底分別向2人提告,各求償1千萬元;其中段宜康部分,台北地院23日判段應賠60萬元並登報道歉,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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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敏鳳當時撰文指出,2007年共有12位電子與電信業大亨,湊齊2億元交給馬英九貼身幕僚;段宜康則是加碼爆料,指某家上市公司曾在2008年總統大選前夕,提供1億元政治獻金給馬英九,而此公司在國民黨執政後順利合併成公營事業。
總統府去年1月23日發表聲明,指陳、段2人影射、誣指馬總統收受非法政治獻金,為捍衛自身名譽、端正社會風氣,馬總統委請律師對2人提出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