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市52歲的許男和樓下鄰居黃男因陽臺漏水問題,雙方一言不合下互告,後達成和解。但當黃男帶人要到許男住處進行修繕時,卻被對方用對講機辱罵「安吶,狗幹到喔!」、「無你是啥小」、「修理懶叫」,他不堪受辱,因此告許男公然侮辱,2人再度鬧上法庭。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判決書指出,2人為上下樓鄰居,於101 年間因天花板漏水問題而告上法院,本已在101 年11月達成和解,最後黃男願意在許男同意下進入對方住處,進行天花板上方漏水問題的修繕工程,並於11日間偕同1名工程人員到許男住處門外按鈴,表示要進屋抓漏,卻被對方拒絕。
之後黃男又回到公寓1樓按對講機和許男溝通,卻被罵「安吶,狗幹到喔」、「你是啥小」、「修理懶叫」,黃男深感受辱,因此將兩人對話錄下,憤而提告。被告的許男主張自己說的不是侮辱的話,「狗幹到」的北京話意思是「你要來踢館嗎,你要來亂嗎」;「安吶,狗幹到喔」意思則是「你是要來跟我打架嗎,奉陪到底」;「啥小」則是台灣本土用語,是疑問句「什麼」;「懶叫」也是台灣本土語,語意是「喝」,北京話意思則是斷然拒絕無理要求,因此「修理懶叫」的意思是「你提不出合格證件,想修理門都沒有」等說法狡辯。
但法官並不採信,認為上述等語屬粗俗不雅的罵人語,一審台中簡易法庭判許男賠6千元。許男再上訴後,二審法官則認為,許男罵黃男的言詞屬侮辱言語沒錯,但許男只對著黃男說,一旁的工程人員也表示,沒有聽到許男的話,因此不屬「公然」侮辱,最後還是判許男無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