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政璿/台北報導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15日召開記者會宣布,將提出《選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下修罷免門檻,將現行法規中的投票須經原選舉區總人數1/2且罷免票超過1/2的規定,改為相對多數決,只要有效同意票超過被罷免人當選得票數,隨即通過罷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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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黨團總召徐永明表示,這是為了賦予直接民權,同時呼應公民團體的長期訴求,提案下修目前罷免門檻;關於《選罷法》修正草案特色,他則指出表示於降低提案、連署門檻為1%、10%;罷免結果採相對多數決,而非現有雙二一門檻、刪除「罷免不得宣傳」的規定、建置電子系統以進行電子連署、刪除現役軍人與公務員不得連署罷免的規定。
更重要的,徐永明表示,若罷免投票期間有其他各類選舉,「應」與其他選舉同時舉行。立委黃國昌也說,承繼著憲法133運動、割闌尾運動,以及410還權於民的訴求,這次選罷法修正,就是要讓人民回復憲法所賦予的罷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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