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新聞記者洪寶清/高雄報導
2007年,高雄一名計程車運將中彈身亡,警方從被害人通聯記錄找到一名按摩女郎,這名按摩女郎依照兇嫌素描,覺得嫌犯長得很像熟客林金貴,警方循線逮人,但林金貴否認犯案,計程車上也沒有任何林金貴的毛髮和指紋,他也通過測謊,卻仍然被判無期徒刑定讞,冤獄平反協會再次遞聲請狀,希望能救援林金貴,而平反的關鍵,在於一張塵封9年的舊照片。
林金貴姊姊林玉芳說,「這9年來,我真的很痛苦,沒有一個證據,強而有力的證據證明我弟弟殺了人。」冤獄平反協會和林金貴的家屬力拚要替林金貴扭轉判決,關鍵在一張陳年舊照片,當時監視器拍到的是長髮及肩的嫌犯,家屬翻出一張證件照,將時間倒回事發前2個月,林金貴留的還只是露耳西裝頭,短短2個月就能長髮及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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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羅秉成指出,「相關的醫學文獻,大概一個月(頭髮)長的速度大概平均1公分多,這個拍攝時間是確定的,照相館的負責人也出具證明書說,對,他(林金貴)這天來照大頭照。」
時間倒回9年前,5月9日計程車運將遭人槍殺,警方歷經5個多月,從被害人手機通聯記錄找到一名按摩女郎,她就依照兇嫌素描,指長得很像熟客林金貴,警方循線逮人,將他羈押,但弔詭的是,林金貴始終否認犯案,計程車內也完全沒有林金貴的指紋和毛髮,同時他通過測謊,但法院仍然依照目擊者的指認,在2010年判無期徒刑定讞。
林玉芳說,「這麼講吧,(是兇手)你乾脆判他死刑,那一種折磨,那一種心痛,我希望這麼講吧,如果可以翻案的話,那麼請求法院給他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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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9年,家屬同樣煎熬9年,其實早在前年,冤獄平反協會就首度替林金貴聲請再審,理由是案發時間9點35分,林金貴通聯記錄顯示10點40分他人在台南,應該不是兇手,但法院認為1小時又5分足夠讓他在犯案後逃到台南,駁回再審。這一次因為家屬翻出的陳年舊照片,能否成為救援林金貴的有利證據?也有待法官定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