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黃姓男子因案入獄服刑,卻得知女友和哥哥發生關係,憤而控告哥哥性侵,女友也指控被多次性侵,檢方遂依趁機性交罪嫌起訴黃兄,但法官調查後發現,黃兄與弟弟女友其實有交往關係,而且女方並沒有出現恐懼與厭惡的反應,又對於案情的說詞反覆矛盾,因此改判無罪。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黃男在102年10月因案入監,黃兄卻假裝受弟弟之託,要求弟弟有智能障礙的女友搬來同住照顧,並稱也可以交往進而結為夫妻,2人便發生17次性關係,而且每次都有將陰莖插入陰道,更有9次是在墓園。
後來黃男女友探監時,黃男才告知並未要她和哥哥同住,遂向檢警告發,指控哥哥誘騙性侵女友。不過法官檢視黃男與女友的書信後,認為女友是擔心與黃兄發生性關係後,黃男會與她分手,聽從指示才配合報警,認定是合意性交,而且她其實具有保護自己身體的能力,甚至曾經上網約炮過,又對性侵情節交代不清又多有矛盾,判決黃兄無罪。
★圖片為版權照片,由達志影像供《ET新聞雲》專用,任何網站、報刊、電視台未經達志影像許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