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砍爺奶203刀再焚屍自首! 逆孫家屬求情一審判無期

▲阿嬤當時送醫畫面。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家住高雄21歲的李志隆去年(2015)3月在家吸毒,不滿同住的阿嬤苦勸,竟拿菜刀狂砍182刀,再衝到臥室砍阿公21刀,事後還引火焚屍,被濃煙嗆到後,最後良心不安打電話自首,高雄地院今天(22日)判決,因為符合自首,依照殺人罪與放火,一審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還可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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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李志隆去年3月27日晚間在家吸毒,不滿79歲阿嬤苦勸,要錢又不給,竟然將人拖出房外撞牆,再用塑膠椅和鐵椅狂砸,後又從廚房拿菜刀,狠砍阿嬤203刀,81歲的阿公聽到聲音出來查看,阻止沒用就躲進房間,他又衝進臥室砍了21刀,最後還用棉被蓋住阿公屍體焚屍,自己被濃煙嗆到之後,再打110要自首。

警方調查,李志隆從小因為父母離異,都是阿公阿嬤帶大,但是國中後就輟學,後來染上毒癮。高雄地院審理後認定,他沒有前科,犯後打電話自首說自己殺死祖母,還告知家中地址,辦案期間也沒有逃脫,雖然警方到場時,沒有主動告知行兇過程,但仍符合自首要件,家屬也求情盼給機會,因此殺害祖母判18年、殺害祖父無期徒刑、放火罪5年,應要執行無期徒刑。

▼當時家屬聽聞慘案難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