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護仲裁結果憑空消失 台中教師批林佳龍「黑手伸入」

▲全教總認為,導護仲裁案已破壞勞資爭議仲裁的公正性。(圖/記者陳明仁攝,下同)

記者蕭玗欣/台北報導

台中老師拒站交通導護爭議持續延燒,全教總22日開記者會表示,台中市教師工會針對導護問題向勞工局提出勞資仲裁,原本預計10號結果公佈仲裁判斷遲未出爐,現在又傳出台中市長林佳龍「指示」勞工局應「盡快處理」,並重開仲裁庭,質疑政治黑手嚴重干涉這次仲裁案,要「林佳龍市長出來講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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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正表示,勞動局在今年1月份已和台中教育局和台中教師工會開過調查仲裁庭,「爭議點都已經釐清」,會議結果是偏向台中教師工會這邊的,「照理說調查會20天後結果就要出來,10天後就要有仲裁判決書」,現在事情卻演變至仲裁判斷逾越法定期限未出爐,台中市長甚至插手介入要勞工局再開ㄧ次仲裁庭;質疑台中市政府要把不利結果「處理掉」。

張旭正表示,老師站導護部分縣市都是放在聘約內容裡,但台中市自從100年縣市合併後就明文規定老師不得拒絕站導護,「我們也多次要求教育局修改辦法,但教育局口頭上說好,卻一直沒有動作」。

據了解,台中市學校目前由老師和家長輪流站導護,老師除了要輪導護,也要花時間找家長站導護,讓班上學生處於沒人顧的狀態。張旭正舉例,花蓮就曾發生一名老師去站導護,結果學生在掃地時間打架受傷差點失明,最後搞得家長告老師的尷尬局面。

對於教師工會爭取不必擔任導護工作,而仲裁委員會將再開仲裁庭,導致有政治黑手介入的說法,台中市府發出聲明稿表示,市府必定依法秉公處理,並以此做為改善學生安全的契機,通盤檢討教師任導護工作;此外,由於教師任導護屬全國性議題,建議中央修法訂定明確標準,以符合社會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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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勞工局則強調,仲裁委員會採獨立運作,為審慎處理此案,並兼顧教師工會、教育局、學生等利害關係人陳述意見,將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第33條規定召開第2次仲裁委員會議,以釐清事實及法律爭點,將力求程序嚴謹,一切依法秉公處理。至於教師工會對於《勞資爭議處理法》仲裁規定提出疑義,為求審慎,市府將主動函請法規主管機關勞動部解釋,避免爭議。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及台中市等教育團體表示,既然家長志工都不畏風雨,上下學時間天天站導護,老師一學期只輪值一周,可補休,每年又有長達三個月領全薪的寒暑假,是全國公務員和勞工非常羨慕的勞動條件,大多數教師並不會拒絕導護工作,那些教師工會會員心裡把學生,還是把自己方便放第一,社會大眾一看便知。

全家盟認為,育部怠惰了20年,迄今未提出教師工作的具體法律案,使教師團體得以用「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藉口,振振有詞地拒絕站導護、寒暑假不來上班薪水照領,怪現象特別多。

家長團體也指出,看到教師工會發動20多個工會參與聯署,更加確定老師工會真的不要當公務員,要當勞工了!因此決定決定「釜底抽薪」,近期內積極連署要求立法院廢除教師法,避免老師工會遊走在《教師法》和《工會法》兩法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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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縣市升格後,硬性規定老師不得拒絕導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