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輔大體育系休學生黃建源2014年趁竹聯幫平堂堂主田震宇到彰化參加廟會,當眾以「行刑式槍殺」連開6槍斃命,震驚社會,21日遭判無期徒刑定讞。不少網友認為,惡徒逞凶殺人都不一定重判,槍殺黑道卻終身監禁,以此調侃台灣司法;律師則指出,法官不會以黑道身份作為量刑理由。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24歲的黃建源在法庭上供稱,他曾多次在夜店遭田震宇毆打,後來從友人那得到一把手槍及子彈,並得知田要到彰化二林參加廟會。2014年7月20日下午,黃建源夥同楊大慶一同復仇,友人葉信恩也主動表示想幫忙;當晚8時許,黃在廟會現場發現田震宇,隨即走到他背後,取出藏在腰間的手槍,先朝田男頭部開3槍,再對背部開3槍,田男因腦部損傷當場死亡。
法院認為,黃建源雖稱曾遭田震宇毆打,但公然持槍近距離殺害田男,惡行重大,至今也未向家屬道歉,未達應該判死程度,判處無期徒刑;共犯楊大慶遭判刑17年6月確定,至於同夥的葉信恩因為落網後,據實供述目睹經過,協助案件釐清,獲判免刑確定。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判決一出引發廣泛討論,「這大學生選錯學校了,如果是警大就記大功了」、「為啥殺一個黑道就無期徒刑」、「為民除害不錯」、「殺黑道判無期,黑道殺人重判x年」、「對比其他案例來說,判得超重」、「兩個都是活該」、「殺人償命」。《蘋果日報》報導,律師陳恆寬指,無論法官心中對黑道如何評價,都不會以被害人是黑道當作免死理由,可能考量黃男是被毆打後才衝動尋仇,沒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