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立法院內政、司法法制委員會28日聯席審查《地方制度法》修正案,儘管國民黨立委離席抗議,但民進黨仍靠著人數優勢通過「賴神條款」修正案,修正《地制法》第44與46條,將正副議長選、罷免案的「無記名投票」文字,改為「記名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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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台南市議會議長選舉,因綠營內部分裂投票,導致對手陣營的李全教當選議長,後更牽扯出賄選風波。為避免重蹈覆轍,民進黨立委陳亭妃、林俊憲等人提出《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送交內政與司法委員會聯席審查,要求《地方制度法》內地方選舉「不記名」改為「記名投票」。
但包括黃昭順與陳超明等國民黨立委,在委員會的逐條討論中,不斷表達反對修法的意見。黃昭順稱,「記名制根本保障賄選」,讓買票的人更清楚的掌握選票;陳超明則認為,誰都知道正副議長選舉都有地方縣市首長介入,問題在地方首長。兩人並斥有人數優勢的民進黨「完全執政完全鴨霸」、要民進黨別那麼鴨霸。
國民黨團甚至在黨團書記長林德福帶領下,離席明志,但最後民進黨仍靠著人數優勢,通過「賴神條款」修正案初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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