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20歲的李姓女大專生委託43歲、育有2子女的陶姓男房仲租屋,但卻演變成包養,2人不僅住在同一個社區,還會互稱老公老婆、戴對戒,甚至後來還同遊日本東京,讓陶男前後花了近300萬元在她身上,3月31日被新北地院判應賠償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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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蘋果日報》報導,李女表示,租屋時認識了陶男,他又說已經對妻子沒有感情,才會意亂情迷,搬家後也拒絕跟他聯絡;雖然陶男有給她電費、手機費,但沒付學費、生活費,信用卡則也已寄還,現在工作薪水只有3萬多,真的賠不起300萬元。
由於陶男手機內有他上半身赤裸與李女穿薄紗睡同床、2人緊靠、親嘴的照片,李女傳過「你再不來」、「我死給你看」的簡訊給陶男,而且2人確實曾共遊東京,因此法官認定李女破壞陶女婚姻,必須賠償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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