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從1996年第9屆總統直選以來,到第12屆的總統大選,都是在5月20日就職前約2個月舉行。自今年第13屆總統選舉,考量節省選務經費,立委和總統大選合併舉行,卻有長達4個月的交接期,引發爭議。民進黨新北市立委蘇巧慧、張宏陸已提案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主張兩者日期分開、投票日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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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巧慧及張宏陸領銜提案,將正常任期的公職人員選舉,包含立委、縣市長及議員,明訂在選舉年的12月第一周的周六;總統選舉則定在選舉年的3月最後一個周六。
蘇巧慧表示,這次政權交接期太長,已產生許多問題,要讓這件事徹底解決,應該要讓選舉日期法制化;由於立委上任是2月1日,總統是5月20日,所以不適合併在一起考量,應該是各做各的。
張宏陸則認為,美國、韓國、俄國等國總統選舉日都是固定的,交接期大約就是8到11周,將總統、立委選舉日法制化,這是民主國家應有的機制。
不過,中選會法制處處長賴錦珖表示,過去評估總統、立委是否合併選舉是授權中選會決定;中選會會請各政黨發表意見,並透過公聽會、民調等程序徵詢各界意見,最後交由中選會委員會議採共識決,未來若在法律上明定總統、立委選舉時間分開,將少了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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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發言人王閔生則說,對總統交接法制事宜黨團已經提案,有嚴謹規範,讓政權交接有法可循;至於選舉時間並無相關討論,尊重個別委員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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