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頒布《愛的喜樂》勸諭 同情離婚後再婚的信徒

▲教宗方濟各頒布《愛的喜樂》(Amoris Laetitia,英文:The Joy of Love)宗座勸諭。(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天主教教宗方濟各8日針對教會內的婚姻、家庭問題,頒佈了共256頁的宗座勸諭(Apostolic Exhortation)《愛的喜樂》(Amoris Laetitia,英文:The Joy of Love),內容對同居和再婚的教友採取了較開放的態度,但對於同性戀婚姻以及避孕的立場,仍維持教會傳統以及聖經上的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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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的喜樂》是2014年和2015年在梵蒂岡召開兩次「家庭」世界主教會議的成果,非常全面、準確地帶出在主教會議中所探討的內容,反映出教宗方濟各為教會定下的非常積極和令人鼓舞的方向。

教宗重申教會對於「婚姻」的一貫立場,指出「絕對沒有理據可視同性結合,能跟天主對婚姻和家庭的計劃,有任何形式的類近」,「同性戀者應該受到尊重」,「沒有理由」把同性婚姻和異性婚姻相提並論。

不過,對於同居和離婚的教友,教宗的態度則比以往的教會溫和,教宗表示,教會應該「歡迎、引導、有耐心和謹慎」的態度對待同居者,又指同居的原因可能源於一些外在因素,例如金錢上的困難。

對於離婚又再婚的信徒,教宗指出,不應讓他們受到如同被迫離開教會般的對待,除了要讓他們仍感受到自己是教會一部份以外,也要避免任何醜聞;教宗沒有表明能否讓這些教友領聖體,只表示神職人員應針對不同個案,決定他們參與教會生活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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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墮胎、避孕等議題,教宗認為教友要按照良心行事,而不是只按照一成不變的教理,「若視所有東西非黑即白,我們有時會與恩寵和成長之路隔絕,使成聖之路受阻。」強調「對自己身體的權利不能成為決定結束生命的理由」。

方濟各在勸諭在中強調,「不是所有在教義、道德或牧民問題的討論需要從訓導中予以解決。」對於一些問題,「每個國家或地區……可以尋求更適合於它的文化傳統和當地的需求的解決方法。對於『不同的文化及每一個普遍的原則……如果它要受到尊重和應用,必須適宜地使它在不妥協教義下迎合本地文化』」。

在最後一段,教宗表明,「沒有一個家庭會從美善的天國中被推倒;家庭需要在有愛的能力下不斷地成長……我們所有人被召叫去繼續邁向比自己和家人更偉大的事,和每個家庭一定會感到這恆常的鼓勵。讓我們把這個旅程作為家庭的旅程、讓我們繼續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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