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前立法委員林滄敏競選彰化縣長期間,被民進黨立委段宜康爆料,指他在擔任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理事長期間,涉嫌詐領補助款;林滄敏認為遭誣陷,興訟討公道。台北地方法院12日判決段宜康敗訴,林滄敏在臉書感嘆「司法給了遲來的正義」;但段13日又在臉書發文,指林滄敏事證明確,更說「正義個咖ㄘ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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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九合一選舉期間,競選彰化縣長的林滄敏被段宜康爆料,指稱他擔任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理事長期間,涉嫌詐領補助款;此事也因此被當時對手民進黨縣長候選人魏明谷引用,並刊登廣告。林滄敏自認遭誣陷,興訟討公道,如今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出爐,宣判段、魏兩方敗訴,連帶賠償30萬元並刊登半版道歉啟事。
但一個判決結果,兩派人馬卻有不同的看法。林滄敏認為是遲來的正義,12日深夜發出聲明表示,擔任三屆議員、三屆立委,「清白從政,無愧選民託付」;原本只是基於社會公益,為了協助曲棍球年輕選手參賽訓練,卻因為政治惡鬥讓善意遭到扭曲,「這是台灣政治的悲哀,也是政黨欺騙選民的負面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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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滄敏更在聲明中酸段宜康曾說過「爆料不實要呑三顆曲棍球」,指他仍獲得不分區提名、連任立委、享受立委言論免責的保護,「難道提名的政黨,蔡主席不用向選民道歉?」
段宜康則在臉書批評「正義個咖ㄘㄥ!」他指出,林滄敏當理事長的「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分別在2012、2013年以「場地費」為由向中央政府請領了245萬、294萬元補助款,但但彰化體育場卻分別只拿到20萬8千元、2萬3千元,「難道不是事實?」
段宜康更批評,林滄敏在得知被偵辦之後,自己趕快在2014年初繳回這兩年領的5百多萬,「難道不是事實?這,難道不叫詐領補助款?」
「林滄敏唯一的辯解就是,自己這個理事長只是掛名,會務不干他的事。把責任都推給秘書長李淑惠。」段宜康痛批,林滄敏這樣的行為,和馬英九把詐領特別費的責任推給余文,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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