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五股區一名30多歲的輕熟女去年12月深夜服了安眠藥、鎮定劑,又與男友「辦事」後入睡,醒來後發現對中間過程沒印象,怒告他性侵。不過,開庭時她改口是誤會一場,且事發後9天雙方已結婚,檢方將他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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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輕熟女控訴,去年12月22日深夜,男友趁她服用安眠藥昏睡時,對她性侵得逞。男友到案時供稱,兩人恩愛時女友意識清醒,且女友報警時他還陪同一起去警局做筆錄。
偵查過程中,輕熟女又對檢察官改口,表示友人告訴她,案發時有通話電話聊天,當時她意識清醒,才漸漸回想起當天的過程。她稱,可能是因為服用了安眠藥,讓她一時記不得性愛過程,才會誤會男友。兩人於12月31日結婚,檢方認定男方罪證不足,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