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李姓女子在99年9月9日和心愛的陳姓男子結婚,盼能有段「長長久久」的愛情,但她卻在結婚4年後熱戀另一名黃姓男子,並把出遊的曖昧照拿給老公看,而且日期都是結婚紀念日剛過的10日和11日,後更直接離家出走,事後被告妨礙家庭,出軌的2人須賠陳男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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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聯合報》報導,黃男為了要和李女「光明正大」地交往,便在2014年9月開車尾隨陳男,並於其下車後前往談判,直言自己正和李女交往,想要打對方的老婆搶過來。
陳男回家後苦勸老婆念及女兒,不要再和「小王」往來,沒想到李女竟直接承認外遇,還出示結婚紀念日過後的9月10日、11日與黃男出遊勾肩、挽手、擁抱、親吻的照片,以及通訊軟體LINE上的曖昧對話,擺明要和黃男繼續走下去,事後更離家出走,氣得他怒告妨害家庭。
檢方調查後認為,親吻照片及曖昧對話「不能證明黃與李女通姦」,因此不起訴處分,不過陳男提出的賠償精神損失50萬元,法官則判2人賠陳10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同樣在99年9月9日甜蜜結婚,卻沒有長久的還有台中一對夫婦,王男和妻子結婚後偷情一名楊姓女大生,雖然被妻子發現後簽下切結書,但2人還是繼續在早晨與深夜2個時段「熱線」,最後被法院判需賠妻子16萬元,雖然挑了個好日子結婚,但似乎不一定保佑婚姻幸福美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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