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德國總理梅克爾(Angela Merkel)15日應土耳其方面要求,批准檢察官起訴德國脫口秀諧星博美爾曼(Jan Böhmermann),引發外界嘩然。這起事件最先是博美爾曼於政治諷刺節目上,諷刺土耳其總統埃爾多安(Recep Tayyip Erdoğan)看兒童色情圖片、人獸交,挑動到土耳其神經,土耳其方面便要求梅克爾引用以閒置多年的舊法,要梅克爾授權以「侮辱外國元首」罪名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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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克爾所引用的是德國刑法103條,該法規定,在政府允許之下,可起訴侮辱外國領袖者,這條以荒廢多時的古早法律,可上溯自1871年德意志帝國(Deutsches Kaiserreich)的處境,為箝制外國王室成員可能所引發的外交疑慮,近代也曾用來約束對伊朗國王巴勒維(Mohammad Reza Pahlavi)與智利軍事獨裁者皮諾契特(Augusto Pinochet)的批評。
德國輿論認為,梅克爾此舉根本是為了爭取與土耳其合作解決難民問題,而犧牲言論自由,然而梅克爾表示,德國與土耳其關係密切,全案仍交由司法系統裁決,尊重司法獨立與無罪推定原則,也認為禁止侮辱國外元首的法例預計2018年廢除,然而此種說法也顯示梅克爾是以外交理由授權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