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政璿/台北報導
現任新北市府工務局副局長吳世瑋,於2013年11月任職台中市建設局長期間,為了幫助當時市長胡志強連任,在自己臉書上分享一篇「現代畜生林佳龍之專題報告」的貼文,暗指「林佳龍是現代版的陳世美」。台中地院認為,胡志強的連任將關係到吳世瑋是否續職,因此依《選罷法》傳播不實罪,判處吳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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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吳世瑋選前8天在臉書上看到一篇署名是「維琳」的文章,「請看吳淡如所寫林佳龍的故事,他當年嫌貧愛富,為了娶奇美企業的富家女,拋棄跟他多年,協助他留學女友的故事,現代版的陳世美」,還附上「現代畜牲」及林佳龍半身照片,分享給臉書朋友。
法官查出,吳世瑋未經查證,就把此文分享在臉書上,觸犯刑法誹謗罪及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犯行在市長選舉期間,且為公訴罪,依特別法優先普通法的法理,以選罷法論處。
對於判決內容,吳世瑋19日對判決低調表示,他還會繼續上訴,但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再多說。台中市長林佳龍目前在日本訪問,他透過市府新聞局長卓冠廷轉述表示,尊重法院判決,也希望這件事情到此為止,別再有類似的情形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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