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越南辦事處徵才 大學畢業、精通中越文「月薪1萬2千」

▲越南胡志明市夜景。(圖/記者賴文萱攝)

記者黃君瀚/綜合報導

政府帶頭當慣老闆?我國駐越南經濟文化代表處25日貼出求才公告,徵雇員1名,除了得是大學畢業,還要具備中文、越文文書翻譯及口語傳譯能力,此外,還得配合業務加班,每月薪水只有375美元(約新台幣1萬2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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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越南經濟文化代表處徵雇員,工作內容包含「中、越文文書翻譯」、「中、越語口譯、傳譯」、「撰擬越文文稿」、「一般行政/庶務」;換言之,中文、越文聽說讀寫能力得樣樣精通。在徵才的資格條件中,除了要大學畢業、精熟中文、越文外,還要懂電腦文書、資料處理,最好也能精通英文,個性要「合群、上進、負責、能配合業務加班」。

▲雇員除了得大學畢業,還要精通中、越文。(圖/駐越南經濟文化代表處)

洋洋灑灑開出不少條件,應徵者還得通過筆試、即席口譯測驗和面試才能成為雇員。薪水方面,2個月試用期間月領350美元(約新台幣1萬1千元),正式僱用領375美元(約新台幣1萬2千元),以上薪資皆未含勞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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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該公告指出,將優先任用具越南國籍者,若以越南薪資條件來看,發展最好的第1區勞工最低薪資為350萬越南盾(約新台幣5500元);發展較差的第4區勞工最低薪資則是240萬越南盾(約新台幣3800元)。

▼薪資待遇若和台灣國內相比,差了一大截。(圖/駐越南經濟文化代表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