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前行政院長秘書長林益世疑似收賄案,1日下午4點經特偵組傳喚林到案後,經過長達近12小時偵訊,2日上午5點檢方以他有串證以及滅證的疑慮,將林益世聲請羈押。
林益世委任律師賴素如表示,林益世在最後一刻選擇認錯,對自己行為不當已有悔悟,坦承自己做錯事情,覺得對不起家人、長官及社會大眾,希望外界給他改過自新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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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週刊爆料,林益世2年前擔任立委期間,協助中鋼下游廠商地勇公司取得爐渣鐵料採購合約,向陳收取6300萬元;今年約滿前,林又索款8300萬元,但陳啟祥未付款,公司遭中鋼及其子公司斷料。
特偵組6月30日凌晨拘提地勇負責人陳啟祥到案,並傳喚陳的程姓女友人作證,兩人訊後請回,陳啟祥改列行賄罪被告,遭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據了解,陳啟祥緊咬林益世收取賄款,並提出相關證據、詳述時間地點,還拿出與林益世通話的錄音檔,供詞明顯對林益世不利。
檢方昨天發動搜索、約談行動,包括高雄八處所、台北三個地點,昨天下午4時傳喚林益世及妻子彭愛佳到案。彭愛佳傍晚6時請回,林益世歷經12小時訊問,坦承部分案情,希望檢方同意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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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以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對於職務上行為要求賄賂」等罪,認定林益世犯罪嫌疑重大,有串證、滅證之虞,今天清晨4時10分向台北地方法院聲押禁見,羈押庭將於上午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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