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映秀/台北報導
行政院28日院會通過《菸酒管理法》修正案,開放一定條件販賣者可以透過網路賣酒,並由超商交貨、把關購買人的年齡。行政院長張善政認為,配合網路科技發展開放網路販賣酒品,初期先以小規模施行,希望網路世界方便性趕上實體世界,且可透過網路大數據,分析買酒人行為與資料,「並不會因此造成飲酒情形更氾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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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長張盛和指出,對於販賣業者、交貨業者、取貨者三方都有嚴格限制,如果販賣業者或交貨業者未落實年齡把關,罰鍰大幅提升至新台幣5萬至25萬元,情節重大者可廢止登記且一年內不得再申請;修法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張盛和指出,超商等交貨業者必須查驗身分證件,且付款時必須使用信用卡,「青少年比較不會有信用卡」,加上網路輔助更能掌握購買者資料;各地方國庫署將負責稽察。
張善政也說,除財政部規劃電子購物販酒管控措施外,內政部、衛福部、教育部針對防制酒駕、酒癮及防制兒少購酒,已訂有相關防制措施,請各相關部會持續加強實體及網路相關作為及措施,釐清並減少社會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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