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林姓女子去年路過蘆洲一間快餐店時,在騎樓不慎滑倒,造成腰椎和胸椎骨折,開刀後要戴護具,甚至永久不能跑步的重傷害,她認為,快餐店業者把工作台擺在騎樓,造成地板油膩濕滑,才會害她摔跤,因此氣得提告。新北地檢署28日依業務過失重傷害罪將潘姓負責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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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洲一間經營18年的快餐店,去年店家把整個工作檯都放到騎樓外,林姓女子經過時不慎滑倒,摔成重傷,潘姓負責人挨告起訴。店家坦言,以前都把工作臺擺在騎樓,方便員工作業,如今已經清空,還鋪上了止滑墊,拖地時甚至還會擺上「小心地滑」的警示牌。
事發於去年2月,47歲的林姓女子路過快餐店門口時,就在烤台炸台旁往後滑倒,造成脊椎第一節爆裂性骨折、腰椎壓迫性骨折合併神經壓迫,手術切除胸椎和腰椎,並置入內固定器,必須帶著護具,不良於行,潘姓負責人協助支付60萬元醫療費,並被依業務過失重傷害起訴。
25歲潘姓負責人在店面外違規擺置考台、炸台及工作桌面在騎樓,導致騎樓地面因此油膩濕滑,而林姓女子當時只差一步就要跨過便當店,潘姓負責人說當時店裡正在忙,沒看到對方如何跌倒,雖然協助就醫,但林姓女子不願和解,氣得提告,「她說她很倒楣啊!只要再多踏一步就已經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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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偵訊時,潘承認有將烤台、炸台等擺置騎樓,但否認是他導致林女滑倒,當天是下午,地面乾爽,且烤台、炸台下面都有放接油的盤子,不會造成地面油膩,會幫對方支付醫藥費是因為對方太老實、做人又有道義。隔壁書店員工及快餐店店員則證實,平時地面在營業期間確實會油膩濕滑。
案發時林女有穿著防滑鞋,裡面卻有泡沫殘留跡證,加上證詞,檢方因此認定潘犯行明確,涉嫌最重3年徒刑以下業務過失重傷害罪將他起訴。對此,潘老闆受訪時喊冤直呼「當然會覺得無辜啊!我們地板都乾乾淨淨的,為什麼會這樣?跌倒我們店裡頭的人有馬上去幫她扶起來,然後就幫她扶到隔壁中醫診所。」
潘老闆解釋,自己有心賠償道歉,當時因為兒子剛退伍,把便當店交給他經營,沒想到遇到路人滑倒,不但賠錢還挨告,現在嚇得不敢承接爸爸的店,另外找工作,還是希望雙方能順利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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