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犯下北捷殺人案的死囚鄭捷,10日晚間伏法,生前他曾寫下遺書,還有一些衣物、保管金等放在台北看守所,所方表示,這些書信有的是鄭捷收到的信,有些是他還沒寄出的信,已經通知家屬來領回,基於個人隱私,並不清楚遺書內容。據悉,遺書大意是向家人道歉,字數並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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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所12日表示,鄭捷還有一些衣物、保管金、漫畫、日用品等遺物留在所內,保管金不是在工廠作業的錢,是父母寄放約數千元現金的保管金,提供鄭捷零用。此外,還有一些書信,有些是他收到的信,有些是他還沒有寄出的信,但基於個人隱私並不會拆閱檢查,也不清楚內容,已經通知家屬領回。
外傳鄭捷在被判死刑定讞後,似乎知道已經時日不多,先請親友帶回一部分用品,北所則澄清,是為了讓舍房有更多活動空間,才讓家屬來取走那些私人物品。因媒體近期高度專注,所方表示會給鄭捷父母充裕時間,來領回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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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鄭捷遺物中還有一封臨行前寫下的簡短遺書,內容大意僅表達對父母的歉意,目前仍在北所內,若家屬不願領回,所方將依規定擇期銷毀,不過對於是否有遺書,北所並未評論,強調不會去拆鄭捷的書信,不清楚內容,也沒透露書信的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