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60多歲的唐姓婦人在新北市土城區承租5樓公寓獨居,去年8月間被發現陳屍在屋內,死亡已經長達近一周,檢方調查發現,唐婦使用熱水器時因陽台有玻璃窗,導致通風不良一氧化碳中毒,認為41歲呂姓房東未依規定加裝排氣設備,造成婦人死亡,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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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2013年7月唐婦的子女以每月1萬3000元租金,向呂姓房東承租土城一處5樓公寓整層套房居住,2015年8月間,鄰居發現多日沒看到婦人察覺有異報警,這才驚見她已經倒臥客廳椅子上死亡多時,當時電視和浴室水龍頭都還開著未關。
法醫解剖後,認為唐婦死因是一氧化碳中毒,導致呼吸衰竭死亡,檢警勘查現場,發現屋外式瓦斯熱水器安裝在裝陽台外側,但婦人堆滿雜物,並將外窗緊閉,形同裝在屋內,熱水器因燃燒不完全產生一氧化碳,引發房內的婦人中毒死亡,家屬因而對房東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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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訊時,呂姓房東坦承在陽台庄屋外式瓦斯熱水器,但否認犯行,認為唐婦死因與熱水器無關,可能是自殺,且陽台雜物也是她自己堆放的。
檢方則認為,依據現場情景,死者當時應是開了熱水器放水準備洗澡時,不知不覺吸入過多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加上空氣不流通的處所,本就不應該裝設屋外式熱水器,對房東來說,改裝電熱水器或加裝排氣管屬於輕易之舉,卻疏失沒有注意,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嫌將他起訴。